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市居住权登记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2022年1月3日19:22,我市居住权登记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民法典进行时》第3集播出。

作为新增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应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但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居住权如何落地,如何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的修订中予以体现,这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民法典》施行后,居住权作为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居住需要”的基本制度,老百姓通过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居住权登记实务问题越来越多。为落实《民法典》规定,回应老百姓关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署,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研究论证,形成《武汉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年7月1日,我市颁发了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自开展居住权登记以来,已办理居住权登记330余件。

居住权可以广泛适用于保障签订以房养老协议的老人,离婚后的无房方,照顾老人的保姆等群体的居住权益,让房屋回归“居住”的基本属性。该操作规范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在实务操作中对《民法典》中新型用益物权的有力回应,更为弱势群体“住有所居”“居有定所”提供了有效保障,使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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