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局顺利完成房产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2017年12月14日,武汉开发区(汉南)分局与区房管局正式签订协议,完成房屋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至此,全市16家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房产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2017年9月11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折分移交的,应复制到位,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为贯彻落实该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盛洪涛局长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沟通、协调,顺利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移交标准,为满足服务全市不动产交易和统一登记管理工作的需要,遵循“共享共管、就地移交”的原则,两局联合印发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产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7〕233号),签订了《房产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共享协议》,并在保管场所加挂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档案馆不动产登记档案室”标牌,局信息中心派专职档案人员进场,负责移交档案的管理、查询利用工作,并与市房产交易中心率先完成了97.55万余卷市级房屋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为实现608万余卷历史权属登记纸质档案的顺利移交工作奠定基础。各区(分)局也按照市局移交标准,与区房管局开展沟通、协调,签定移交协议并挂牌,派驻专人接管档案,全面完成了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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